关于冯永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




关于冯永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

  
  经院四届四次理事(扩大)会议研究决定:

  聘任冯永平同志为我院专职副秘书长(试用期一年);同意鄢冬同志辞去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理事、副院长职务;同意桑艳海同志辞去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兼职副秘书长职务。

  特此决定


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(代章)

2023年6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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